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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小学录取学生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具体如下:
一、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按划片范围就近入学,严禁重读一年级。
应入尽入与学位分配
根据政府批复招生计划,按“户籍一致”优先原则分配学位。同一类别学额不足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录取条件
户籍一致(房、户、住一致)
-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户主,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完全一致,且房产在招生范围内。
有户无房(第一类)
-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身份证,部分需居住证(如父母一方持有)。
随迁子女
- 需提供居住证、父母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经商人员)。
三、录取流程
报名与初审
- 8月22-23日领取表格,8月24日片区学生交表初审,8月25日确定名单。
- 随迁子女材料送镇中心校、政府审核,最终确定名单。
公示与入学
- 8月27日公布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按顺序入学。
-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禁止提前招生。
四、特殊政策
现役军人/军烈属子女:
可优先选择辖区或集镇小学就读,需提供相关证明。
双胞胎政策:需同一手机号报名,原则上不跨校“长幼随学”。
五、注意事项
各学校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年招生公告为准。
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