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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考同分录取规则主要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一、录取顺序与原则
符合优先录取政策(如复退军人子女、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等)的考生优先录取。
分数排序
若考生均不符合优先条件,则按 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科目成绩比较
- 若等级相同,比较 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
- 若科目总分仍相同,按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若三科成绩也相同,继续比较 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单科成绩,直至分出优先者。
二、具体应用场景
常规录取
在各批次(如提前批、第一批、第三批)录取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即止。
降分投档
若某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以5分为一档依次降分投档。
特长生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按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平均分下调50分。
三、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
考生需在志愿表中填报心仪学校,且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
招生计划:部分学校(如重点高中)计划数较少,竞争较为激烈;
政策变动:近年录取规则中,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权重逐渐提升。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志愿顺序,并关注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