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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职分类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对象与类别
- 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如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类
- 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
- 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特殊群体类
- 包括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 依据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二、考试内容与方式
中职学校类:
文化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由各主考院校根据省级考试大纲执行
普通高中类:
文化素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非补考成绩)
职业适应性:通过省级考试院组织的职业意识、潜质等测试
特殊群体类:
文化素质: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考试
职业适应性:通过省级考试院组织的测试
三、录取流程
按成绩从高到低平行投档,分批次进行
高校审核成绩、志愿、体检表、诚信记录等
高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省级招办,审核退档情况
省级招办打印名单并寄送高校,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免试政策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福建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专科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