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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工程结算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核心方式包括阶段性结算、工程量清单结算及竣工后一次结算,具体操作如下:
一、结算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通常分为三个阶段:
- 基础阶段:
合同签订后支付30%;
- 进度阶段:完成50%工程量后支付30%;
- 收尾阶段: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3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材料、人工等)计算费用,需提供详细的成本凭证,经审核后支付。
竣工后一次结算
适用于工期短(≤1年)或合同金额小的工程,竣工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二、费用计算
管理费:
通常按工程收入的1%-5%收取,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增值税:按实际销售额计算,税率一般为9%或13%。
三、结算流程
挂靠方需提供工程进度报告、结算账单及凭证;
被挂靠方审核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开具发票;
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结束后支付,无质量问题则退还。
四、注意事项
合规性:需确保合同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避免涉税风险;
税务处理: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主体,挂靠方需提供合规凭证。
总结:挂靠工程结算需严格遵循合同约定,通过阶段性或竣工后结算方式,结合管理费、增值税等费用,确保资金流动透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