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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司法实践,挂靠行为中违法所得的认定需结合以下要点: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非法所得应予以收缴。挂靠行为(如无资质方借用资质承接工程)属于无效合同,其产生的利益均属非法所得。
核心认定标准
- 行为性质:
需明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无资质施工人挂靠资质的行为,此类行为直接违反建筑法规定。 - 经济利益获取方式:挂靠方通过挂靠资质获取工程合同、工程款等非法收益,且未支付合理成本(如仅收取管理费而无实际施工投入)。
在计算违法所得时,仅允许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成本(如管理费、设备采购等),且需符合合理性、合法性要求。非经营性质犯罪(如盗窃)的违法所得通常不扣除成本。
处罚措施
- 民事追责:
非法所得被收缴,用于赔偿损失。 - 行政处罚:可能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总结:挂靠违法所得以非法所得为认定基础,需严格区分经营成本与非法收益,且需结合具体行为性质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