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挂靠企业的性质可定性为非法经营行为,其核心特征是通过借用资质规避法律限制,属于行政法与民法交叉领域的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定性依据
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行政法属性
挂靠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滥用,通过虚构企业关系规避资质审查、税收优惠等政策,属于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
民法属性
涉及资格借用,破坏市场秩序,属于民法中“非法经营”范畴,可能引发合同无效、民事赔偿等纠纷。
二、核心特征
名义借用
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参与招投标,但双方无产权、劳动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
资质与利益分离
被挂靠企业仅收取管理费,不参与施工、管理及质量责任,实际施工人自筹资金、自主经营。
规避政策限制
通过挂靠获取资质、贷款等权益,违反行业准入规定,扰乱市场公平竞争。
三、认定标准
行为表现
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签合同、施工,且资金、人员、管理均与被挂靠方无关联。
责任承担
挂靠人需承担全部工程责任,被挂靠企业可能因连带责任被处罚。
四、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
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严重者吊销资质。
民事责任:挂靠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需赔偿损失。
刑事责任: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挂靠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经营资格,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法律明确禁止且后果严重,应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