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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日期的汉字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范,以确保票据法律效力和防伪性:
一、基本填写规则
所有日期数字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壹、贰、叁等,小写数字(如1、2、3)可能导致票据无效。
月份和日期前加零
- 月份:
1-10月需在前面加“零”,如3月写作“零叁月”,10月写作“零壹拾月”;
- 日期:
- 1-9日需加“零”,如3日写作“零叁日”;
- 10-19日写作“壹拾日”,如15日写作“壹拾伍日”;
- 20-29日写作“贰拾日”,如25日写作“贰拾伍日”;
- 30-31日写作“叁拾日”,如31日写作“叁拾壹日”。
二、格式示例
完整填写样例:2025年1月5日写作“贰零贰贰年零壹月零伍日”;
简化写法:部分银行接受“零壹月”替代“零壹拾月”,但需确保清晰可辨。
三、注意事项
年份书写
年份需完整书写,如2025年写作“贰零贰伍年”,避免使用简写或涂改。
电汇单日期
若为电汇单,日期必须填写办理当天的日期,且需在银行办理前完成填写。
防伪要求
- 所有文字需清晰、工整,避免涂改;
- 若日期被篡改,需重新填写支票。
四、错误处理
若日期填写错误,需重新填写支票。若已签发,建议联系银行说明情况,避免影响资金清算。
通过规范填写,可有效防止票据纠纷,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