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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视角下的创新可归纳为以下核心要点:
一、本质属性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创造性实践行为,体现主观能动性,是物质与意识矛盾运动的产物。它既是物质形态的更新,也是精神观念的突破,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
二、核心内涵
通过“始创”或“修旧”形成新事物,如技术革新、理论突破等;
对原有思想、方法或技术产生重大变革,如熊彼特定义的“新组合”;
创新需基于充分理由,而非凭空想象。
三、实践基础
创新源于物质世界的矛盾运动,通过实践(如生产、认知活动)实现矛盾的再创造,形成新的物质形态或社会关系。
四、功能与意义
促进个体素质提升与人格发展;
是民族进步和国家兴旺的核心动力;
体现人与自然、社会的辩证关系。
五、哲学思考
创新与发现构成对物质世界的解放,通过否定性再创造实现自我超越;
创新过程需结合辩证法矛盾观,把握对立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