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小学教师听课要求因职务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听课节数要求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其他教师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新教师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部分要求20节)。
二、听课形式与要求
听课前准备
- 需提前了解教材内容,明确观察方向,做好记录准备。
听课过程规范
- 需全程参与,不得中途离场(特殊情况除外);关闭通讯工具,避免干扰授课。
听课记录要求
- 记录需包含日期、授课人、课题、教学过程、板书、简评及评价建议,字迹清晰工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跨学科听课:
每学期不少于5节(部分要求10节)。
听课态度:需尊重授课教师,不得拒绝听课或调换教学内容。
检查与奖惩:学期末统一检查,少听一节扣工资1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性高且时效性新的文件,具体执行以学校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