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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矛盾哲学原理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四点,结合权威性高且时效性新的信息整理如下:
一、矛盾的基本定义
矛盾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其核心在于对立统一。对立表现为相互排斥、斗争;统一则体现为相互依存、联系。
二、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属性趋势。
三、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事物发展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客观性: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四、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着的事物及其侧面各有特点,不同事物、同一事物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矛盾。
五、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观点: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通过斗争与转化推动事物发展。
方法论:坚持一分为二分析,全面看待事物,防止片面性。
六、矛盾的精髓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贯穿于其他规律(如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
以上内容综合了权威哲学著作及最新研究,涵盖矛盾的基本概念、属性、规律及方法论,适用于系统理解矛盾哲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