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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信息,小学科目的学生人数需要从班级规模和学校类型两个维度综合分析:
一、班级规模标准
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
人数可酌情减少
部分情况下,若班级人数超过45人,需调整班级数量(如增加班级规模或减少班级数)
二、学校类型与班级设置
- 班级数:12-24班
- 总人数范围:45人/班 × 12-24班 = 540-1080人
九年制学校(含小学6年):
- 小学段:18-36班
- 初中段:12-30班
- 总人数范围:小学段45人/班 × 18-36班 = 810-1620人,初中段50人/班 × 12-30班 = 600-1500人(九年一贯制总人数:810-2430人)
三、补充说明
实际案例:
某地完全小学18班,总人数1620人;九年制学校36班,总人数2430人。
政策依据:国家规定城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农村小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总结
小学科目的学生人数需结合城市/农村属性、学校类型(完全小学/九年制)及具体班级设置综合计算。城市完全小学通常为540-1080人,九年制学校总人数范围更广(810-24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