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类艺考总分及考试科目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为 300分,由以下三科组成:
- 作品朗读(100分):考查普通话语音、嗓音条件及作品表现力,包含古诗文和现代文学作品朗读;
- 新闻播报(100分):测试语言表达、信息整合与播报能力;
- 话题评述(100分):评估即兴思维、观点阐述与语言组织能力。
考试内容
- 作品朗读:需朗读中小学语文教材中的古诗文和现代文学作品,注重语音语调与情感表达;
- 新闻播报:采用指定新闻稿件或即兴话题进行播报,考察专业素养与应变能力;
- 话题评述:围绕给定主题展开论述,要求逻辑清晰、观点鲜明。
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7+(专业成绩÷300)×750×0.3,结果保留3位小数。
注意:
不同年份考试内容可能调整,建议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