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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特殊教育提纲的撰写需围绕特殊教育的核心概念、实施体系及专业要求展开,具体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核心概念与分类
区分狭义(仅针对特殊儿童)与广义(涵盖特殊需求)概念,强调因材施教和潜能开发。
特殊儿童分类
包括盲童、聋童、智力障碍、超常儿童、言语/情绪障碍、多重残疾等,需结合《萨拉曼卡宣言》的包容性理念。
二、实施体系
教育形式
主要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班、随班就读等,突出“零拒绝”义务教育目标。
课程与评价
- 课程需结合补偿缺陷与优势发展,如盲文教学、定向行走训练;
- 采用动态评估、成长记录袋等创新方法,注重过程性评价。
三、专业要素
教育对象与特征
深入分析生理/智力/语言障碍等特殊需求,结合发展生态学和心理学理论。
教师与专业人员
明确教师职责、培训要求及家长参与机制,强调跨学科协作。
管理与服务
涉及特殊教育体制、学校管理、转衔服务等,需结合法治与激励方法。
四、研究方向
课程创新:
探索融合教育模式与个性化教学策略;
评估改革:发展生态评估与功能性评价工具;
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特殊教育政策差异与实施效果。
五、注意事项
结合《宪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提纲的规范性;
可参考《特殊教育学》教材体系,涵盖学科要素、理论基础及实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