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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学考选考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和特点可概括如下:
一、学考(学业水平考试)
学考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成绩以等级制(A、B、C、D、E五个等级)呈现,E为不合格。
- 作用:
作为高中毕业证书的依据,部分院校或专业可能要求学考成绩达到特定等级。
学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共10门,但实际考试中通常只考7门(如政治、历史、地理等),考生需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 合格标准:
各科需达到D等级及以上(即及格)方可选考后续高考科目。
二、选考(7选3考试)
选考是学生在完成学考后,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的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占高考总分的30%-40%。
- 作用:
实现高校专业选考的差异化,学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科目,提升高校录取的针对性。
- 时间:
通常在每年1月和6月进行,考生需在当年内完成2次报考(不可更改)。
- 规则:每科最多报考2次,取2次中的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三、学考与选考的关系
学考是基础,选考是拓展:学考成绩为选考提供必要前提,而选考成绩直接影响高校录取。
组合方式:例如,某考生可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作为选考科目,同时通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考,形成“3+3”组合。
四、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群体:艺术类考生需在选考中选择文化课科目(除语数外3门),其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的70%。
备考建议:学考内容覆盖高中核心知识,需系统复习;选考科目需结合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建议参考高校专业要求。
综上,浙江高考学考选考通过“学考+选考”模式,既保障了基础知识的掌握,又体现了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是当前高考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