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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指标生录取规则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录取顺序
统招生优先
全市所有考生先按统招志愿录取,录取结束后再招指标生。
指标到校生优先
- 可填报两个平行志愿,非指标到校生无资格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及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指标志愿。
- 以初中为单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考成绩+初中排名)决定录取顺序。
指标服从志愿
若指标到校生志愿未被完全满足,剩余指标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指标统调
- 统一收回未完成的指标名额,按全市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 可填报两个平行志愿,与指标到校志愿独立。
二、关键规则
志愿限制
- 指标到校生仅能填报指定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
-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不占指标名额。
分数要求
- 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指标到校生分差控制在统招线下48分以内。
- 各校指标到校最低分因学校而异,需关注初中排名及校内填报情况。
分配机制
- 指标名额通过“分配+电脑派位”方式分配,先按整数部分分配,剩余部分随机排序分配。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关注目标学校初中排名及指标剩余情况,避免因分数优势而错失机会。
特长生需在统招志愿中单独填报对应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