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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考录取方式主要遵循“分数+等级”模式,结合平行志愿填报和分批次录取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模式
- 分数:
语文、数学、英语采用等级制(如D级及以上),物理、化学采用等级评价方式,满分从570分调整为500分。 - 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均需达到D级及以上,其他科目需合格。
- 考生可填报3所平行志愿,按“冲、稳、保”原则选择,志愿间需保持梯度。 - 填报分为提前志愿(A/B类)和普通志愿,提前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
二、录取流程
分批次录取
- 第一批次:
7月8日填报,7月10日-14日录取(含指标生)。 - 第二批次:7月17日填报,7月19日-22日录取。 - 第三批次:7月25日填报,7月26日-29日录取。 - 招生计划数在录取后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 第一轮录取后未满额的学校开放调剂志愿,考生可跨批次选择。 - 考生最多有3次填报机会,仅首次填报享有指标生资格。
三、特殊政策
重点中学
- 综合成绩优先,部分学校通过面试或加试选拔,录取标准较高。2. 非重点中学
- 线性录取为主,可能结合特长、品德等综合因素,部分学校实施加分或特批政策。
四、注意事项
分数线: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为450分,实际录取需结合位次和招生计划。- 时间管理: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严格,需提前规划志愿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