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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根据考试类型和生源地政策分为以下四类,具体如下:
一、通用要求
- 需同时达到 专业成绩和 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音乐学(声乐/器乐)、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对文化成绩有额外要求:
- 声乐/器乐:一本线65%以上(单科线);
- 表演/播音主持:一本线70%以上(单科线)。
二、分科录取规则
分科投档省份
- 实行 专业计划分科投放,考生需按文理分科成绩分别达到对应批次控制线。
平行志愿模式
- 按 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非平行志愿模式
- 设计学类、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 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三、特殊专业要求
音乐学(声乐/器乐):
仅招收对应方向考生,且需通过校考。
舞蹈学:要求专业成绩在全省前100名(含)内。
四、录取流程
- 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
调剂政策
- 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可进入未录满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五、注意事项
统考与校考:
部分专业需校考成绩合格,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政策更新:建议以学校官网或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录取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