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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考录取采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方式
- 普通高中:
以统一考试科目成绩(科目Ⅰ+科目Ⅱ)为基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如C等及以上)或等级评价档案资料进行录取。 - 职业中专/职高:仅依据考试成绩录取。
- 按“提前批次、统招批次、统配批次、补录批次”顺序进行,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批次。
二、录取条件
普通高中:
科目Ⅰ总分≥县区控制线且科目Ⅱ等级≥C等。- 职普融通班:参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成绩并列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特殊政策
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省、市级示范性高中需将55%以上招生计划分配到辖区初中,具体分配由各县区与学校协商制定。- 职普融通政策:职普融通中职班不设控制线,按“分数优先、志愿顺序”录取。
四、录取流程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水中考招生系统”填报志愿。2. 批次录取:提前批次(特长生)、统招批次、统配批次、补录批次依次进行,每批次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批次。3. 结果查询:各批次录取结果按时间节点公布,如兰州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线为482分。
五、注意事项
录取线每年动态调整,以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整体表现为准。- 考生需关注“天水中考招生系统”或“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