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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录取规则主要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专升本三类,具体如下: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 平行志愿投档:100%(如山东、山西等)
- 非平行志愿投档:120%以内(内蒙古除外)
投档方式
-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不设级差分。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类)+院校”或“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其他省份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录取流程
- 若考生所填专业未录取且服从调剂,将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至未满额专业。 - 同分考生按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录取,优先专业成绩,其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专业限制
- 音乐学:仅招收钢琴、声乐方向考生;音乐表演:招收声乐、器乐方向考生(器乐包含钢琴、小提琴等28种乐器),舞蹈表演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考生。
综合分计算
- 采用“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如福建、广东等省份)或各省份统一折算规则。
调剂政策
- 入学后需服从学校安排调剂至相近专业或项目学习,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三、专升本录取规则
执行标准
- 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和考试院文件执行,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招生计划
- 2025年具体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制均为2年。
说明:
以上规则综合自各年份招生章程及权威信息,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和省级考试院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