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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考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志愿顺序”原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方式与原则
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分数段内按志愿顺序投档。若志愿学校录满,则进入下一志愿,直至所有志愿处理完毕。
平行志愿与批次划分
- 普通生录取:
通过第一批次志愿完成,按志愿顺序投档,未录满的名额进入第二批次。 - 指标生录取:属于提前批,单独按志愿排名录取,分数低于控制线则作废,名额进入第一批录取池。
二、综合成绩构成
- 学业成绩:
占60%以上,包括中考成绩(初中三年成绩+中考成绩各占50%)及专业考试分数。 - 面试表现:占40%以下,通过小组讨论、主题发言等评估能力与潜力。
- 少数民族/家庭贫困:
可享加分优惠。 - 奥赛成绩:全国性奥赛获奖者可获适当加分(上限有限)。
三、录取流程
所有考生按中考总分排名,同分考生依次比较生地、语数英等科目成绩,确保排名唯一。
志愿填报与投档
- 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系统自动按志愿顺序检索匹配学校。 - 指标生志愿独立于普通生志愿,仅用于对应学校指标名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区域限制:
部分学校仅招收本区域户籍或居住地学生。- 志愿设置:需结合成绩、兴趣及特长合理选择,避免盲目追求名校。以上规则综合了政策文件与权威信息,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