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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主要依据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技术等级证书综合评定,具体如下:
一、录取原则
体育类专业按体育(文)、体育(理)、本科、专科分别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数值参照普通文理科相应批次分数线,并根据当年生源情况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
采用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与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计算综合分,公式为:
$$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6) times 30% + 体育专项成绩 times 70%
$$
(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高中招生线60%以上)。
二、技术等级证书加分
一级运动员:
文化成绩降30分录取;
运动健将:文化成绩降50分录取。
三、志愿与录取流程
志愿设置
实行平行志愿,每段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设置院校专业组志愿(含专业服从志愿),共20组。
录取规则
- 先按综合成绩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政策加分;
- 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直接录取。
征集志愿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针对未完成计划开放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一致的专业组及志愿数量。
四、兼考与专项要求
考生可兼考传统体育类、健美操或啦啦操方向,但填报时仅选一类;
专项项目需在田径、篮球、足球等14个项目中任选一项,辅项从4个规定项目中选择(不得与专项相近)。
五、其他要求
初中阶段需通过省级体育竞赛获奖(如国家前16名、省级前8名等),且学业水平合格;
高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名单并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