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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统招录取主要遵循以下规则,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等),最终按志愿顺序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
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投档时计算机依次检索符合条件且院校有计划的志愿,投档一次即止,不会因志愿顺序调整影响结果。
二、录取流程
志愿填报与成绩公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系统填报志愿,高考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后公布。
投档与录取
- 普通类:
按总分和志愿顺序投档,单科成绩相同才视为同名次;
- 高职专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投档,未参加技术考试者按0分计。
- 分批次进行,包括提前本科、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
- 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按单独批次录取。
三、录取保障
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名单经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退档限制
考生或高校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需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
四、注意事项
志愿策略:
建议将最优选项填在前面,同时设置保底志愿;
成绩计算:单科成绩四舍五入取整,综合科目按0分计。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