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慧心园丁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培训学校免税收入标准,需根据业务类型和纳税人类型综合判断,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层面:
一、增值税免税政策
- 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 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 非学历教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非营利性机构:
若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营利性机构: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三、其他相关税费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800元/月且累计未超800元,免征个税;
培训费本身一般无需缴纳个税,但需开具发票。
附加税费:
基础税率:增值税6%、城建税7%(市区)/5%(县城/镇)/1%、教育费附加3%。
四、注意事项
部分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以税务机关最新通知为准;
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税收待遇不同,需明确服务性质;
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允许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及合理成本费用。
建议培训机构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规模,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与合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