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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院录取规则,综合不同考试类型和模式,主要规则如下:
一、分数优先(分数清)
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则按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如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
录取流程
- 先检索第一专业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 若第一志愿未满,继续检索第二、第三志愿,直至满足招生计划;
- 所有志愿检索完毕后,未录取考生进入专业调剂环节。
二、志愿优先(专业清)
分专业队列
将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每个队列内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流程
- 每个专业先录取分数最高的考生,直至计划满额;
- 若某专业无合格考生,后续考生不再参与该专业录取;
- 同分考生按志愿顺序递补。
三、专业级差
分数差要求
同一专业不同志愿间设置分数级差(如3分),后续考生需比前一名考生高出该级差分数才能投档。
示例
若某专业第一志愿分数线为680分,第二志愿需≥713分,第三志愿需≥746分。
四、其他关键规则
调档比例
平行志愿:105%以内;顺序志愿:120%以内,具体比例视省份政策。
录取原则
先分数后志愿,分数相同时参考志愿顺序。
特殊类型
- 研究生录取:综合成绩=初试×50%+复试×50%,具体比例因院校而异。
五、注意事项
专业级差优势:
部分考生可通过合理填报志愿,利用级差降低录取风险。
服从调剂:未录取考生若服从调剂,可能被安排至其他专业,否则退档。
信息核对:考生需关注招生计划、专业要求及身体条件等细则,避免因疏漏影响录取。
以上规则适用于普通高校录取,研究生录取规则因院校和学科差异较大,需以具体院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