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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一中的录取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近年招生政策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进行择优录取,确保每个考生享有平等机会。
分批次录取
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 第一批次:
计划内录取(如省示范高中、市重点中学)按分数、志愿划线录取;
- 第二批次:包集中学、常坟中学计划内录取;
- 第三批次:一中、二中、三中、包集中学、常坟中学择校生录取;
- 第四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上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与下一批次录取,但被计划内学校录取后不可再参与择校生录取。
二、录取标准
- 统招指标(20%):
分数线为705.6分;
- 分解指标(80%):最低控制线为622.7分;
- 调剂指标:最低分数线为637.1分;
- 实验班指标:最低分数线为728.7分(语数英理化总成绩达550分以上)。
- 学生需在中考志愿中 第一志愿填报怀远一中,且志愿填报方式实行平行志愿;
- 考生需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吃苦耐劳精神和积极上进心。
三、志愿填报建议
志愿顺序
若将怀远一中作为第一志愿,即使未被录取,也不会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若未填或填在其他学校,可能失去进入重点高中的机会。
志愿策略
- 根据分数定位,结合招生计划和学校特色选择志愿;
- 若分数接近校线,可考虑冲一冲,但需评估风险。
四、录取流程特点
指标分配:
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指标按分数、志愿分配,部分指标(如实验班)分数线更高;
录取限制:被计划内学校录取后,不可再参与其他学校(如民办高中)的择校生录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文件及录取数据,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