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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重成绩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成绩计算步骤
- 每位运动员在抓举和挺举项目中各有3次试举机会,需选择最高成功举重重量作为单项成绩。
- 例如:某选手抓举3次成绩为85公斤、90公斤、95公斤,则抓举单项成绩为95公斤;挺举3次成绩为115公斤、120公斤、125公斤,则挺举单项成绩为125公斤。
总成绩计算
- 总成绩为抓举单项成绩与挺举单项成绩之和。
- 例如:总成绩 = 抓举95公斤 + 挺举125公斤 = 220公斤。
二、名次判定规则
总成绩排名
-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总成绩最高者获胜。
总成绩相同处理
- 若总成绩相同,则比较运动员体重,体重较轻者名次列前。
- 若体重也相同,则以先举起该总成绩的运动员名次列前。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试举规则:
每次试举需在裁判判定站稳后开始计时,连续动作将杠铃举过头顶方算有效。
增加重量需为2.5公斤倍数,且每次试举后需休息1分钟。
比赛流程:
先进行抓举比赛,再举行挺举比赛,两者成绩分别对应不同奖牌(金牌、银牌、铜牌)。
四、特殊规则
试举失败处理:
若某项试举3次均失败,则该运动员无法参加总成绩计算,直接退出比赛。
重量选择:
运动员可自主选择试举重量,但需符合规则(如2.5公斤倍数)。
以上规则综合了国际举重联合会(FIBA)的官方规范,适用于奥运会、世锦赛等国际赛事。